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简介
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4年3月1日,是安徽省首批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,执业许可证号为340104009。具有国家库专家、专职教授3名。获得两项发明专利和五项实用新型专利;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,合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。具备最先进的文检专用鉴定设备。主编、副主编国家级及省级规划教材10余部,主参编学术著作7部。
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自成立以来,特别是2021年机构改制以来发生了巨大变化,搬迁了新办公场所,同时在吸纳优秀人才、增加鉴定项目、提高鉴定能力、健全内部管理体系、树立服务意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。笔迹、印章鉴定代表我省最高水平,目前安徽省仅瑞普所具有文检类国家级专家,法医临床、精神病、手印鉴定项目都拥有一批行业认可的优秀鉴定人。
现已批准的司法鉴定许可业务范围:1、法医临床鉴定(限人体损伤程度鉴定、人体残疾等级鉴定、赔偿相关鉴定、医疗损害鉴定、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);2、法医精神病鉴定〔限精神状态鉴定、精神损伤类鉴定(损伤程度评定除外)〕;3、文书鉴定(限笔迹鉴定、印章印文鉴定、印刷文件鉴定、篡改(污损)文件鉴定、文件形成方式鉴定、朱墨时序鉴定);4、痕迹鉴定(限手印鉴定)。
瑞普所现有专职人员42人,其中鉴定人员22人,鉴定人助理10人,司法辅助人员10人。具有教授3人,高级职称13人,中级职称5人;同时还聘请多名省内相关著名专家教授担任本所技术顾问,为瑞普所的司法鉴定工作提供科学且可靠的专业支持。
办公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号世纪阳光大厦15楼1502室。交通便捷,可从合肥南站、合肥站坐地铁直达,乘坐地铁1号线至朱岗站D口出,步行十分钟即可到达。此外,还有城市公交十余条线路途经我所附近世纪阳光花园站(B7路,T39路,T41路,41路,51路,67路,111路,135路,138路,145路,163路)停靠。
2021年10月瑞普所为建立一支思想先进技术过硬的鉴定团队成立了党支部,党员同志正在工作中始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带领全所人员开拓进取。
2022年6月为更好地服务社会,普及司法鉴定知识,已与包河区司法局构建服务平台,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,把司法为民的治国理念落实到实处。
2023年7月成立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科研中心,旨在立足于实践,开发研究更多的专用仪器,推动行业发展。本所国家级文检专家方邡教授团队研制的朱墨时序仪、三维笔迹量化检验仪、文件速检仪等多种文件检验专用仪器,经国内多家公安、检察、司法鉴定中心使用后获得一致好评,尤其是三维笔迹量化检验仪的研发,将笔迹检验从传统的依靠二维特征检验推向三维特征检验,大大提高笔迹检验的准确性。
2024年3月26日,瑞普所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建立实习实训基地,为莘莘学子融入社会提供帮助。
2024年5月1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对瑞普所鉴定能力予以认可。瑞普所至此正式成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,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,亚太认可合作组织(APAC)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。
2025年7月7日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复评审,标志瑞普所已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司法鉴定专业能力。
安徽瑞普司法鉴定所以新思想创造新业态的发展思路,致力于拓展一条适合本所生存与发展的鉴定之路。瑞普所始终坚持“客观、公正、独立、科学”的鉴定原则;树立守法意识,弘扬科学发展观;持续提高鉴定质量,加快鉴定速度;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全心全意的为社会各界提供司法鉴定服务。瑞普所全体人员正在为建成高品质、高能力、高社会公信力的司法鉴定所而努力奋斗。